大国之大,也有大国之重。千头万绪的事,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。中华民族历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。家风是家族代代相传沿袭下来的为人处世的风气、风格、风尚,是相对稳定的家庭传统、规范和习俗。优良家风彰显家庭的道德品质、价值准则与行为规范,是维系家庭存在与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,具有不可忽视的家庭调节与社会教化功能。新时代,要进一步重视家庭文明建设,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、民族进步、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,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。
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,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,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、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、民族进步、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。
2015年颁布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“廉洁齐家,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”。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首次将优良家风写入党的重要法规中,优良家风建设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必修课。
此后,在2016年颁布的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2018年颁布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2019年印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中,分别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出明确规定。
在2021年施行的《民法典》中,明确规定“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”。同年颁布的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多次提到优良家风,积极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。
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,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。
可以说,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,不仅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举措,也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及推进法治社会、法治政府、法治国家一体建设的重要抓手。
将优良家风写进党纪国法,让法律制度与道德准则凝聚共识,有助于彰显德治与法治、自律与他律的合力,有助于发挥引导、示范、教育、约束、监督等作用。党纪国法中的“家风条款”,不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价值导向,也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。
妥适温和调整家庭关系
家是最小国,国是千万家。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,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、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。中华民族历来推崇精忠报国。革命战争年代母亲教儿打东洋、妻子送郎上战场,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大家后小家、为大家舍小家,都体现了向上的家庭追求,体现了高尚的家国情怀。
关于家风,习近平总书记曾有过形象的比喻:大家仔细看一看“家”和“冢”这两个字,它们很像,区别就在于那个“点”摆在什么位置。这就像家庭建设一样,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点才能成为幸福之家,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好家庭。
习近平总书记还讲过,小时候母亲背着他去书店买小人书《岳飞传》,买回来之后,母亲就给他讲精忠报国、岳母刺字的故事。总书记回忆道:“我说,把字刺上去,多疼啊!我母亲说,是疼,但心里铭记住了。‘精忠报国’四个字,我从那个时候一直记到现在,它也是我一生追求的目标。”
家庭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场所,优良家风建设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。尊老爱幼、妻贤夫安,母慈子孝、兄友弟恭,耕读传家、勤俭持家,知书达礼、遵纪守法,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,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,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,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、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,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。
历史充分证明,没有国家繁荣发展,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。同样,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,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。新时代,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家国情怀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提倡爱家爱国相统一,让每个人、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。
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,治家也需遵循法治理念与原则,如德法相依、德治礼序、崇德重礼等。但也要看到,家庭关系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属性。法律在介入家庭领域时应保持必要的谦抑性,用一种妥适温和的方式调整家庭关系。
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党员干部的家风,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,而且关系党风政风社风。党员干部培育优良家风是确保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,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逻辑,必须深刻领会“只有自己行得正、走得直,才能做子女们的表率”等重要要求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塑造优良家风。
其中,领导干部的家风,更不是个人小事、家庭私事,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。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注重教育好、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“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,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、插手人事安排”。
总之,家庭和睦,社会才能和谐;家教良好,未来才有希望;家风纯正,社风才会充满正能量。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,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,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,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,进一步弘扬真善美、抑制假恶丑,营造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,把实现个人梦、家庭梦融入国家梦、民族梦之中,心往一处想,劲往一处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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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丨于林洋(com6774澳门永利法学院副教授)
来源丨解放日报
编辑丨王越月
编审丨戴琪